朱姗姗:论民生权视角下参与权的法理基础与实现机制

发布者:宋宁伟发布时间:2025-11-20浏览次数:10

【摘要】民生权视角下,民生权主体既是民生保障的受益主体,也是重要参与主体,其参与权的实现是宪法所赋予的选举、协商、决策、管理和监督等公民政治权利在民生领域的具体化。民生权主体享有的参与权本质上是一种权力的再分配,通过制度化渠道将民生权主体的利益诉求有效纳入公共议程,以克服民生权单纯依靠国家义务履行所面临的局限性。民生权视角下,参与权的实现程度有赖于民生权主体的能力,因而必须差异化构建与主体参与能力相适应的制度机制,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原则,扩展参与广度与参与深度,从而最大限度发挥民生权主体的能动性,促进民生保障的实质化。


【关键词】民生权;参与权;民生保障;全过程人民民主


【文章来源】《法学》2025年第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