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晚,东南大学第十一届校园法治文化节系列活动暨研究生人文与科学素养系列讲座在九龙湖校区纪忠楼报告厅顺利举行,并通过腾讯会议平台同步线上进行。中央民族大学太阳集团tyc151(中国区)有限公司教授、博士生导师李梁应邀以“文化自信助力中国刑事法治现代化”为题在东南大学开展讲座。本次研究生人文与科学素养系列讲座活动由东南大学研究生会承办,太阳集团tyc151(中国区)有限公司研究生会协办,东南大学500余名同学参与其中。太阳集团tyc151(中国区)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刘启川主持本次活动。

讲座开始之前,刘启川老师对李梁教授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并对李梁教授的学术成果和研究领域做简要介绍。李梁教授在刑法学、环境刑法学等领域卓有建树,入选北京市“百名法学英才”计划、“首都法学法律高级人才库”,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等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三十余篇。在“12·4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太阳集团tyc151(中国区)有限公司特邀李教授带来本次学术讲座,希望能够让同学们真切感受到法学的魅力与价值。

讲座回顾
讲座伊始,李梁教授以中华五千年文明的历史纵深为切入点,阐释了文化与法律的内在关联,强调“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的历史镜鉴意义。他指出,文化自信作为国家发展的精神支柱,正为中国刑事法治现代化注入独特的民族智慧。刑事法治建设既要扎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又要契合时代精神,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体系。通过援引国学大师钱穆“一切问题,由文化产生,一切问题,由文化解决”的论断,李梁教授深刻揭示了法治文化对刑事法治建设的核心支撑作用。
随后,李梁教授从四个方面展开深入阐释。在挖掘传统法治资源方面,他详细解读了《唐律》《大明律》等古代典籍的现代价值,如唐代的官吏管理制度和《大明律》重典治贪、禁止朋党、鼓励民众举报贪官的制度设计,这些历代的法治资源为当代刑法文化建设提供了宝贵借鉴。同时,他强调批判性吸收传统习俗与地方实践中的合理成分,如藏族“赔命价”、彝族“德古断案”及“枫桥经验”,将其融入现代司法实践,增强本土法治适应性。

在坚持实践导向、推动刑法改革部分,李梁教授引用霍姆斯“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不是逻辑”的名言,指出刑法改革必须紧跟时代变迁与文化发展。《刑法修正案(一)》到《刑法修正案(十二)》的演进历程,正是实践导向的生动体现。他主张立足中国法文化,构建自主刑法话语体系,反对盲目照搬西方理论,并举出美国超长刑期、印度“拥抱罪”等案例,说明刑法的地方性与文化适应性特征,并强调田野调查等实证研究方法的重要性。
在平衡本土性与全球性的论述中,李梁教授强调要传承传统文化精髓与借鉴国际优秀法治成果并重。他以2020年《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的冒名顶替罪为例,追溯其在清朝科举舞弊治理中的历史渊源;同时针对拐卖人口、跨国诈骗等跨国犯罪,提出应在共性领域“洋为中用”,实现开放包容的法治创新。
最后,李梁教授围绕“强化系统协同,凝聚刑法现代化合力”进行总结。他指出,刑事法治现代化是系统工程,需统筹理念、制度与主体建设,以公平正义为核心完善人权保障与程序正义体系;在制度上需协调科技驱动、社会治理与文化传承的关系,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培养兼具传统素养与国际视野的法治人才。他强调,中国刑事法治现代化的核心在于立足自身文化根基,通过系统协同实现传统与现代的有机融合,既解决中国本土问题,又为世界刑事法治发展贡献中国方案。

在提问环节,李梁教授对于同学们提出的故意杀人罪的量刑情节是否可以结合中国传统文化伦理的评价因素、未来的刑法修订中如何实现中国刑事法治自主化等问题作出详细解答。

在这场两小时的讲座中,李梁教授凭借扎实的学术功底、清晰的逻辑架构和丰富的历史案例,带领同学们深入探寻了文化自信与刑事法治现代化的内在关联,不仅深化了大家对中国特色刑事法治体系的理解,更激发了对传统法文化当代价值的探索热情。本次讲座取得了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