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实务专家进校园”暨检察学专题系列课程第七讲顺利举行

发布者:马杨桦发布时间:2025-12-16浏览次数:19

12月12日晚,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实务专家进校园”暨检察学专题系列课程第七讲在东南大学九龙湖校区新文科大楼(综合楼)309报告厅举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主任刘喆以“科学技术助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主题进行授课。讲座由东南大学社科处处长、太阳集团tyc151(中国区)有限公司教授王禄生主持,太阳集团tyc151(中国区)有限公司70余名师生及江苏省检察机关相关同志现场参加。



讲座伊始,王禄生教授对刘喆主任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对江苏省人民检察院陶国中副检察长以及检察系统相关技术专家的莅临表示特别欢迎。



讲座中,刘喆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引,深刻指出检察技术作为法庭科学,其核心使命正是让公平正义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让司法公正令人信赖、信服。他强调,在数字时代背景下,检察技术已成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力量。一系列典型案例,生动说明了技术性证据在查明事实、解决争议中的关键作用。例如,通过审查关键毒物证据否定了原有的犯罪指控;借助理化实验和方法,明确了关键物质的来源,从而改变事实认定。此外,遥感技术与光谱分析用于锁定造成文物损害的工业污染源,数学积分算法帮助证明交通事故中的主观故意,等等。案例涵盖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案件和技术性证据的多个领域,体现出检察技术在厘清事实、促进公正方面的重要功能。

随后,刘喆进一步阐述了法庭科学的历史发展以及检察技术职能在当代的转型,指出应当理性认识科学证据所具有的或然性,科学应用似然比,确保“科学证据”的客观性,并强调当前检察技术职能正从以“检验鉴定”为主,转向以“技术性证据审查”为核心,审查模式也从最初的形式审查而日益注重实质审查。为此,需要加强检察技术体系建设,确保队伍专业精深、职责明确、权责清晰、执行有力,并广泛吸收不同学科的专业人才以丰富检察队伍的知识体系。

最后,刘喆聚焦于数字检察的内涵与发展,指出数字技术的本质在于可以用数字“表征”事物,即通过抽样和数字技术实现事物客观、量化的描述与比较。在司法中,这不仅为“同案同判”提供了技术支撑,提升了司法精确性,也显著拓展了证据形态与司法证明能力。数字检察的最终目标,应该是通过技术与法律的深度融合,精准聚焦案件核心——即证据与证明及法律适用问题,从而全面强化法律监督,实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在互动交流环节,现场师生围绕技术结论是否会替代司法裁判、如何平衡控辩审三方技术能力、新兴技术证据的审查挑战、深度伪造技术对检察工作的影响等前沿问题进行热烈交流,刘喆逐一进行了细致解答。



讲座最后,王禄生指出,本次讲座内容翔实、案例生动,既从宏观视角展现了检察技术的体系价值,又从微观层面揭示了法庭科学的实践魅力,为师生理解检察工作的专业性与技术性提供了深刻启发。他强调,在法治建设持续深化的今天,法律人应主动拓宽跨学科视野,提升技术素养,通过综合能力的提升,更好履行维护公平正义的使命,真正做到“砥定乾坤,以法止戈”。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撰稿人:李佳琪

摄影:王丁玎